关于开放我校2021年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线上考试系统的通知

发布者:杨新发布时间:2021-03-16浏览次数:336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继续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提供的“在线考试系统(下称考试系统)”以在线录制并提交视频作品的形式进行考试,现将具体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正式考试之前,允许考生进行模拟演练,模拟演练的考试科目、考试要求等与正式考试相同,仅用于考生熟悉系统和测试设备,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模拟演练。模拟演练时录制上传的视频不作为正式考试的评分参考依据。

模拟演练时间:2021年3月17日15:00-3月19日15:00

正式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9:00-3月24日21:00

说明:考试系统维护时间为每日凌晨0点-2点,请合理避开此时间段进行操作。

二、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四门,总分300分,具体为:

科目一:自备稿件朗诵(满分80分)

科目二: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满分100分)

科目三: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满分70分)

科目四:才艺展示(满分50分)

说明:1.考试大纲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科目三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不需要进行视频录制,评委将依据考生在科目一、二、四中的综合表现直接评分。

三、考试系统软硬件要求

(一)考试软件

考试过程中在线视频的录制、上传需要使用教育部学信网App(下称App)进行,请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App,下载地址为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App使用你的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硬件设备

1.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须采用双机位进行考试,考生需准备两部手机(支持Android或苹果手机,不支持平板和电脑等),两部手机均需安装App并使用相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双机位摆放示例见下图,其中,第一机位正对考生,用于拍摄考生正面图像,第二机位可摆放于考生身后左侧或右侧45度角位置,用于监控整个考场环境,第二机位须能拍摄到第一机位及考生全身画面。(文中所有示例图片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要求6.0及以上;苹果手机IOS操作系统要求11及以上;低于以上版本的请先自行升级操作系统后再参加考试。

3.考试前须先注册学信网账号,没有学信网账号的考生,进入App后先点击【注册账号】,输入考生的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姓名及证件号码等信息,设置密码后,即可完成注册。请务必牢记账号及密码。

4.考试时请保持屏幕常亮、App在前台运行,不要手动锁屏,设置手机拒绝来电,不能接听语音和视频通话,关闭外放音乐、闹钟、录屏等可能导致录制失败的应用程序和应用通知功能。

5.不建议插入耳机或外接其他设备,以免造成音频录制失败。

6.考试全过程中应保证网络连接畅通

四、考试要求

1.总体要求

1)本次考试共有3个科目,每个科目一道题,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所有试题的视频录制。

2)为充分保障考生正式录制视频的时间,将每个科目考试时间在原考试大纲规定的基础上增加45秒作为操作考试系统的时间,即科目一考试时间为2分45秒,科目二考试时间3分45秒,科目四考试时间为2分45秒。

3)所有科目均只有一次正式录制的机会,请考生慎重对待。

4)在正式录制前,科目一自备稿件朗诵、科目四才艺展示各有5次排练机会,科目二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不允许排练

5)为保证视频清晰度及视听效果,录制现场需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摄像头保持稳定无晃动,画面背景建议选择较为朴素的纯色背景。

6)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可能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的文字、声音、画面或各类获奖及等级证书等。

7)考生考试时仅允许化淡妆,不得开启美颜等任何额外手段美化或修饰视频。

8)视频中不能出现除考生本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的影像或声音。

9)在每个科目的录制过程中,中途不得暂停,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画面,也不得转切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画面。

10)不得私自将考试题目、考试作品及本人考试过程以任何形式告之他人或对外发布。

2.科目一自备稿件朗诵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2分45秒

2)正式录制次数:1次。

3)排练次数:有5次排练机会(排练时录制的视频不作为考试作品存储和上传)。

4)画面要求:建议使用半身近景,如下图所示:

3.科目二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3分45秒

2)正式录制次数:1次。

3)本科目为系统随机抽取考题,不设置排练环节。

4)正式录制前考生有3分钟时间进行阅题和准备,阅题结束后系统立即自动开始正式录制

5)画面要求:建议使用半身近景,如下图所示:

4.科目三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考试要求

本科目不需要进行单独考试,评委将依据考生在科目一、二、四中的综合表现直接评分。

5.科目四才艺展示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2分45秒

2)正式录制次数:1次。

3)排练次数:有5次排练机会(排练时录制的视频不作为考试作品存储和上传)。

4)考生应提前将才艺展示所需的服装、道具、乐器、背景音乐等准备妥当。

5)才艺必须能够直接展示,考官不以考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作为评分依据。

6)画面要求:考生须先拍摄站姿全身画面5秒,如下图所示,然后进行才艺表演,才艺表演全程须在镜头范围之内。

6.特别提示

1)第一、第二机位录制的视频均为评分的重要依据,请确保每个科目两个机位录制的视频都上传成功。

2)考试过程中,第二机位点击“就绪”按钮后,该机位立即进入录制状态,录制的视频将会上传至考试系统。请考生在点击第二机位的“就绪”按钮后,尽快在第一机位开始正式录制,防止第二机位因录制时间太长导致视频文件过大而上传失败。

3)某科目考试结束后,在题目列表界面中,该科目显示绿色“已提交”字样,方表示该科目第一、第二机位视频已成功提交,在第一机位未显示成功提交之前,切勿关闭或退出第二机位App,否则可能导致第二机位视频上传失败。

7.其他要求

1)以上科目一、科目二关于考生录制视频时的景别要求,如半身近景等,仅为建议性意见,不作硬性要求,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和参加考试。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我校将加强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违法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违法的,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协调后,为考生免费提供视频作品录制或上传服务。

4)具体考试操作流程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或下载《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视频考试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进行查看。考试操作流程如有变更,以考试系统页面提示的信息为准。

5)本通知内容与我校原公布的通知或方案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本通知若与国家或广东省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096844

网址:http://zsb.gdufe.edu.cn

微信: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

 

附件: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视频考试考生操作手册.pdf

 

 

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