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考试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起草校内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成人教育)的制度规定,起草本科招生章程和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本科和研究生省内外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制定实施招生宣传方案,拟定各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类招生考试,接受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点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标准化考场、试卷保密室的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统计分析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数据,做好生源跟踪分析,促进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