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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拟录取考生党团关系转移和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23   点击量:2117


各位拟录取考生:

    报到时未交齐全的材料请尽快邮寄给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yzb.gdufe.edu.cn的相关公告,因材料不齐全导致考生未被我校录取结果由考生自负。

    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等材料将在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将于教育部考生录取资格审核通过后,于6月(具体时间和安排请关注yzb.gdufe.edu.cn网站公告)通过EMS方式寄给考生本人,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类别研究生,为中共党员或28岁以下共青团员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来我校。定向类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不用转来我校,仍在原单位。

(一)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必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

(二)团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团委”(或在团员证上直接加盖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章)。

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开学后由所在学院党委、团委统一办理。

二、人事档案寄送和接收(定向考生档案不接收)

我校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及收件人信息为:

调档接收单位: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处)

地址:广东省海珠区仑头路21

邮编:510320

档案收件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因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时间较晚,各位应届生可先将档案接收信息报送给所在学校,先行办理相关手续。

请于7月底前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寄达我校,不建议通过EMS方式寄送档案(如丢失考生需责任自负)。档案到达情况查询方式:定期在我校研究生院(处)yjsc.gdufe.edu.cn网站公布。